
傳統煙草產品的入境限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傳統煙草製品實施嚴格的入境管制措施。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任何入境旅客攜帶香煙、雪茄或其他煙草產品進入香港,必須遵守特定的數量限制。目前規定,年滿18歲的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19支香煙或1支雪茄(重量不超過25克)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超過此免稅數量的煙草產品必須向海關申報並繳付應課稅款,未經申報而攜帶超量煙草產品入境屬違法行為。
香港海關在各大口岸(包括機場、陸路口岸及碼頭)均設有煙草產品檢查通道,並配備先進的掃描設備。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2月起,香港已全面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及宣傳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此
[閱讀全文: 香港入境管制:煙草製品與電子煙的現行規範]
入境管制, 煙草, 電子煙,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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