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架構
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於2023年4月1日正式實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此舉標誌著香港在完善反洗錢監管框架上的重要進展。根據香港海關公布的數據,截至2024年6月,全港已登記的交易商共計3,842家,其中獲批B類註冊的機構僅佔總數的29%。該制度將交易商劃分為兩大類別:A類註冊人(可進行12萬港元以下的現金交易)與B類註冊人(可進行不限金額的現金交易),此分類標準參考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對於高價值商品交易的國際監管建議。
非B類註冊的法律界定與限制
所謂「非B類註冊人」,即指僅取
[閱讀全文: 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監管制度:非B類註冊風險與市民交易防範指南]
寶石, 監管制度, 貴金屬, 非B類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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