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稅制的基礎框架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入息稅(俗稱薪俸稅)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僅對在香港產生或源自香港的入息課稅。根據《稅務條例》第8條,應課稅入息包括薪金、津貼、花紅及退休金等,但排除資本增值與海外收入。稅務局2024/25年度最新數據顯示,全港約有320萬名納稅人,其中年收入50萬港元以下的納稅群體佔比達72%,反映稅制的普惠特性。
應課稅收入的計算方法
應稅淨額的計算遵循「總收入扣除開支與免稅額」的公式。具體步驟如下:
總入息確認:涵蓋基本薪金、房屋津貼(按租值評稅)、佣金及合約酬金等。以月薪8萬港元的金融從業員為例,若獲發相當於兩個月薪金
[閱讀全文: 香港薪俸稅制解析:跨境人士必知的稅務規劃智慧]
納稅人, 編輯推薦, 薪俸稅, 香港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