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調解院公約是一項由中國與多國共同倡議的國際法律框架,旨在建立常設性國際調解機構,為解決國家間爭端提供訴訟與仲裁之外的第三種途徑。該公約的簽署標誌著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變革,有別於傳統以西方主導的海牙國際法庭模式,強調東方文化中「以和為貴」的調解理念。香港獲中央政府支持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此舉將從法治建設、經濟發展及國際地位等多方面為香港帶來深遠影響。
國際調解院的制度創新與香港角色
國際調解院公約最顯著的特徵在於其融合普通法與大陸法系優點,同時吸收中國傳統調解智慧。公約規定調解結果雖不具強制執行力,但締約國承諾在政治與道德層面遵守調解協議。這種「軟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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