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公安部於本月7日公布《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共23條的新規,被視為內地網絡監管進一步收緊的信號,尤其因明確將「個人」納入監督檢查對象,引發了外界對個人自由受限的廣泛關注。
從「網絡安全」到「網絡空間安全」的範疇擴張
與2018年的舊規定相比,新辦法在多個關鍵層面出現了顯著變化。監督檢查的範疇已由單純的「網絡安全」,擴大至涵蓋「網絡空間安全、數據安全和信息安全」。受檢查的對象亦大幅擴張,舊規主要針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等實體,新法則明確將「網絡運營者、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均納入監管範圍,並指明被檢查對象為個人時,由經常居
[閱讀全文: 網絡監管再升級: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的影響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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