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20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創辦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許家印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恒大集團被判處罰金88.2億元人民幣,恒大地產被判處罰金70億元人民幣。同日,法院另對甄立濤、柯鵬、許騰鶴、許智健等56名恒大相關涉案人員,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
法院認定的罪行鏈
根據判決,許家印的罪行橫跨多個領域,形成了一條完整的「違法鏈條」。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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