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最新申報數據顯示,全體90位議員每月斥資約1,500萬元,聘請至少520名助理。這個數字背後,存在三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在AI時代是否仍需如此龐大的人手?助理薪酬的「自我監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以及,當政府以發債支持開支的時代來臨,這套制度的合理性是否更應被重新審視?
520名助理是必要還是慣性?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過往的調查,地方選區議員平均聘請約9.9名全職職員,功能組別議員平均僅聘請約4名。若以地方選區議員的規模計算,90名議員合計約需400至500人,520人看似不算離譜。然而,這忽略了兩個關鍵問題。
第一,功能組別與地方選區的工作量差異巨大。
[閱讀全文: 立法會助理薪酬制度的監管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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