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於7月24日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來自60個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商品加徵10%至12.5%的新關稅,理由是這些國家在禁止進口使用強迫勞動製造的產品方面措施不足。這項措施取代了此前根據《貿易法》第122條實施的臨時10%全球關稅,旨在為政府此前遭法院質疑的關稅政策建立更持久的法律基礎。然而,包括澳洲、巴西和加拿大在內的多個美國貿易夥伴已明確拒絕接受這項關稅的理據,但大多表示將繼續談判而非採取報復措施。
關稅措施的法律依據與結構
此次新關稅的法律基礎是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該條款授權美國總統對被認定存在不公平貿易
[閱讀全文: 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對60國加徵關稅:貿易夥伴齊聲反對 但選擇談判而非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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