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稱「電子煙禁令」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於4月30日正式生效,將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列為違法行為。然而,《星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新法例生效後,地下買賣電子煙煙彈、煙油的活動並未絕跡,更轉向更隱蔽的「速遞到便利店自取」模式,企圖規避警方及控煙辦的「放蛇」行動。
交易模式轉變:從「面交」到「無接觸自取」
在禁令生效當日,記者透過社交媒體廣告聯繫一名賣家,對方表示可售賣一次性電子煙,售價為每支120元,買三支可享免運費。當被問及如何交收時,賣家明確表示已放棄以往的「送貨上門」或面交服務,轉為採用「便利店自取」方式。交易
[閱讀全文: 電子煙禁令生效後轉戰地下:速遞便利店自取成新漏洞 控煙辦誓言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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