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於4月16日公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岑浩輝的建議,決定免去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
澳門特區政府表示,戴建業早前因「個人原因」向行政長官岑浩輝提出辭職請求。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除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行政長官岑浩輝指出,自本屆特區政府就職以來,戴建業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和工作部署,率領經濟財政司工作團隊依法施政、擔當作為,推動經濟財政範疇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對於戴建業司長為澳門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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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澳門特區政府, 財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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