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廉政公署偵破一宗歷時多年的教育界貪污案件,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因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以換取其子女優先入讀幼兒班,今日(2月2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法官明確表示「監禁無可避免」,14名被告須即時還押候判。這宗案件不僅是對個人行為的法律裁決,更是一面照向教育公平與社會價值的鏡子。
案件背景與裁決要點
案情指,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間,負責處理幼兒班入學申請。她利用職務之便,向13名家長及一名商人蕭裕邦收受2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安排12名學童優先插隊入讀該校幼
[閱讀全文: 以權謀學位:英基烏溪沙幼稚園貪污案揭示的教育公平警號]
幼稚園, 廉政公署, 英基,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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