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新年將至,不少市民計劃外出旅遊或返鄉探親,並攜帶特色動植物產品作為伴手禮或自用。然而,一份看似無害的禮物,可能隱藏觸犯法律的風險,甚至對全球生物多樣性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近期發出提醒,僅在去年,香港口岸便截獲超過500宗涉及攜帶瀕危物種入境的個案。從常見的蝴蝶蘭、花旗參,到乾海馬、天麻、石斛乃至特定鯊魚的魚翅,這些物品的隨意攜帶都可能面臨極其嚴厲的法律後果——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這不僅是一道法律紅線,更是一道關乎生態倫理的界線。
許多市民可能並不知曉,自己購買的普通紀念品或藥材,實則源自瀕臨滅絕的野生動植物。其根本原因在於,
[閱讀全文: 春節購物返港的綠色警示:勿讓「伴手禮」成瀕危物種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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