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歌手蘇永康原定於2025年10月舉行的內地演唱會,因遭網民投訴其曾涉毒經歷而遭主辦方取消,事件引發社會對更生人士重返社會的深刻討論。據很多傳媒報導,這起事件源於網絡投訴促使售票平台下架演出,儘管其友人羅金榮公開表示「這些事已過多年」,仍無法改變取消結果。此案例折射出此社會對更生人士的接納存在深層矛盾——我們一方面主張司法體系應給予改過自新機會,另一方面卻在社會實踐中延續著隱性懲罰。
從司法理念而言,刑罰的本質應包含贖罪與更生雙重意義。香港懲教署2025年最新數據顯示,本地更生人士年度再犯率維持於24.6%,顯示多數人確能回歸正軌。蘇永康案發於2002年,距今已二十三
[閱讀全文: 從蘇永康個唱取消事件反思更生人士的社會接納?]
蘇永康, 誠信, 道德標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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